华能海上风电智能巡检、升压站电气设备诊断系统及移动应用开发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1-02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上风电智能巡检、升压站电气设备诊断系统及移动应用开发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目的: 开发APP移动应用系统,展示风场整体运行信息及风机运行的主要实时状态参数及曲线,SCADA系统报警,故障诊断报警等全场性信息,实现海上风电场基于海图的移动可视化展示,海洋气象信息展示,船舶监控展示,安全管理信息展示和工程项目管理填报等功能。可进行海上风电场人员、船只、进度等可视化管理,通过实现海上风电场场级的逐时小气候气象服务,更加精确的规划运维资源安排。安全管理信息展示和出海模式等功能;设计开发AR智能辅助系统,完成基建期、运维期的实时监控和远程指导;提供一套电气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实现风场变电设备的综合状态在线监测、专家诊断和服务管理。其中,综合状态监测应与生产管理信息系统、SCADA等系统的设备台帐、预试运行、故障和缺陷等信息相结合,建立基于时间、温度、负荷等信息,进行多维度综合分析展示。
建设地点:浙江杭州
信息化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和验收工作。
规模:海上风电智能巡检、升压站电气设备诊断系统及移动应用开发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海上风电智能巡检、升压站电气设备诊断系统及移动应用开发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单目头戴式电脑须具有中国PCEC的防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同时单目头戴式电脑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业绩):2018年1月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660MW及以上火电机组AR智能系统开发合同业绩。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