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原招标公告中“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中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正文中“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统一,现统一更正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联 系 地 :贵州都利项目管理 联 系 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