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五完全学校(高中部)科技楼网架工程及科技楼幕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第五完全学校(高中部)科技楼网架工程及科技楼幕墙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31303000047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施工标段。 第1标段:南阳市第五完全学校(高中部)科技楼网架工程; 第2标段:南阳市第五完全学校(高中部)科技楼幕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4依据《关于在 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 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电子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资格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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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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