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增设第二套破碎系统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3-03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增设第二套破碎系统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土建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准格尔煤田东南部,魏家峁镇西侧6km,行政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建设规模:露天煤矿一期设计规模6.0Mt/a,二期规模为12.0Mt/a,配套电厂分别为2×660MW和6×1000MW。目前,6.0Mt/a规模的露天矿、2×660MW规模的一期电厂均已建成并运行。本项目拟建设露天煤矿新增破碎站及带式输送机系统。
2.2建设
2.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土建部分:一级破碎站及卸煤棚,301带式输送机栈桥、302带式输送机栈桥、303带式输送机栈桥及拉紧间、新增一号、二号、三号转载点,302带式输送机道箱涵,箱式变电站基础,新增二套破碎系统室内外生产、消防、排水管网土建工程,1#、2#、3#沉淀池、清水池、提升泵站、排水阀门井、给水栓土建工程。
安装部分:一级破碎站、301、302、303带式输送机、新增一号、二号、三号转载点设备及动力配电、防雷接地、照明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新增二套破碎系统室内外生产、消防、排水管网安装,1#、2#、3#沉淀池、清水池、提升泵站、排水阀门井、给水栓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设备单体调试、联合调试。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至少1份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带式输送机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业绩;或1份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带式输送机系统建筑工程和1份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带式输送机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合同业绩承包范围需包含带式输送机系统设备安装及土建施工。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