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7/21-QT-03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7/21-QT-0301 | 造价咨询 | 审核并完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招标限价,进行招标文件的审查;全过程造价咨询(月度完成工程量及月度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签证审核、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常规现场踏勘、参加有关造价咨询会议、个别工程造价测算、配合造价管控等相关工作,为委托人工程管理人员提供造价管控咨询服务、编制造价咨询报告)。审核工程结算价款,对甲供和乙供材工程量进行计算与核实,及时完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结算工作。配合上级公司完成项目后续结(决)算审计工作,如上报资料的梳理、结算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咨询等相关工作。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造价咨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资格能力要求:拟任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至少3项200MW及以上的火电、光伏发电场或风电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7.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2-08 18:10到2022-02-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2-08 18:10到2022-02-14 17:00。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