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二期)
钢结构检测招标公告(编号:SRGZZB-2022002)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项目(二期)经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现决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定该项目的钢结构检测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
2.建设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公开摇号(随机抽取):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工程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另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会现场查验,外省投标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4、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CMA)证书且检测能力能够涵盖本项目钢结构试验检测主要参数(无损探伤检测、涂装检测等); 5. 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单项合同金额达160000元或钢结构建筑面积271739平方米的钢结构检测业绩(达到80%即符合);本业绩由报名申请人提供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投标机构检测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检测合同、中标通知书); 6.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省检测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信息告知实行网上填报,进赣企业要承诺填报信息真实,主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相关信息,将抽查结果纳入信用考核管理体系,对违规、失信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不良记录;告知承诺相关信息需在“江西住建 /w/dataquery/center”中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8.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注:①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②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④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并能出具规范的报告,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⑤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列入集团公司黑名单;⑥本项目执行饶建发[2019]183号文件相关规定,检测机构中标后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等相关要求的检测资质能力,并能具有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否则一切后果由检测机构承担。 三、投标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检测费按160000元(含税,包干价)进行报价,超出或者低于均为无效报价。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的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服务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四、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五、评标办法:(1)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随机抽取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招标人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个编号,该编号即为本项目中标人。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六.其他: 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 网站http:// /web/及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网站http:// 进行公告。“以上公告信息摘自于上饶产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 /(上饶市属国有企业的专属采购平台)”。 七、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将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贰仟圆整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上饶市信丰投资 支付。 八、公示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7日 九、招标人定于2022年2月18日9时20分,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楼开标室(上饶大道青蓝国际西北侧约100米)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开标现场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2月8日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 目 名 称)(项目名称)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 大 写 ),¥ (小写) 的总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招标公告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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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
投标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