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阜新)风电有限公司辽中15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0586,招标人为国华(阜新)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阜新)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辽中150MW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境内。项目拟安装单机容量为5MW的风电机组30台,总装机容量150MW,拟配套建设1座220kV 升压站以单回220kV电压等级线路,接入电力系统(以电网接入批复为准)。项目所在现场地势平坦,多为耕地,部分林地地貌。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建风电项目工程,将根据项目核准文件和指标的获取情况确定一次性建成,建设总规模为150MW。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风电场1座220kV 升压站及场内部分(不含送出线路)1:2000地形图测量(升压站为1:500)、可研编制(包括不限于:负责收集编制所需的电网资料、地方政策、地方规划、风机选址合规核查所需的有关矢量数据、图纸等)、初设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勘测设计、专项设计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设计方案、综合楼室内装修专项设计和升压站建筑物BIPV及屋顶光伏专项设计等)、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编制及方案评审、评估工作、工程创优(省(部)级优质工程)等。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升压站、风电场检修道路、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吊装平台等;
2.1.3设计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三年内。1:2000/1:500地形图测量成果: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期: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
2.1.4工程质量要求:
(1)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计值,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2)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实现工程及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
(3)不发生质量事故。
(4)工程创优。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容量为100MW等级及以上风电场勘测设计的合同业绩3份(合同应包括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勘测设计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并已经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完成工作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工作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容量风电场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设计单位出具的设总任命文件(后补无效)、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1名设计代表,设计代表应为土建或者电气专业、职称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应至少具有2个担任风电项目的设计代表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代表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代表任命文件(后补无效)、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设计代表及单位名称)。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2-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2-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