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2-0055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农产品集贸市场综合楼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0〕165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020-340521-47-01-01665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绿洲高新技术创业服务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建设地点 |
安徽当涂县南部城区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位于当涂县南部城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3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3.45万平方米,地下0.92万平方米,主要新建1栋农贸市场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四层),配套建设道路、地下停车库、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5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57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货物采购和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1、设计部分 设计部分主要包含工程测量(包括除规划部门验收测量、进场前土方测量外全部内容)、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审批(含消防等)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三通一平”;工程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各单体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弱电、幕墙工程、地下室工程(包括基坑支护等)、配电等全部专业设计;室外景观、绿化、亮化、道路、综合管网(含衔接部分)等全部总图工程设计及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工作。 2、采购部分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消防设备、人防设备、智能化设备、配电设备和电梯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3、施工及安装部分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三通一平”;按建设单位要求对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现有苗木等设施的移位或拆除,以及对现有地下管道的保护或迁改(以保证周边现有建筑正常使用为标准);因施工需要对红线外场地、道路、绿化的保护及破坏后的恢复;工程及工程设计范围内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消防、景观绿化、红线内室外道路、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燃气、电力(红线内外)、有线电视、电信、联通及移动等管线及设备施工)、电梯、配电(包含从T接点到红线)、围墙、主次入口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涉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及安装部分。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140万元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设计部分
(3)施工部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 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马鞍山市 系统进行提疑,如有必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文件递交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网 |
开 标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0009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75265326843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00062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0005 |
特别提示 |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
邮
编:243000 联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