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石河等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宣汉县石河等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达州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达市水务函【2021】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劵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宣汉县小型水库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达州市水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达市水务函【2021】1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三个标段(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2 建设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石河等11座小型病险水库(其中:小(1)型1座,小(2)型10座)大坝、溢洪道,防水设施除险加固及附属设施建设。
2.4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要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2018年-2020年(限定在3年以内)
3.3业绩要求:近3年(一般限定3-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不少于1个(0至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不低于招标控制价金额2/3的水库除险加固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查询截图)。
3.4
3.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7其他主要人员:/。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资格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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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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