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德市无量溪河沿岸及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东风闸水质净化处理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GDS-GC-GK-2022011 2.3批文名称及文号:/ 2.4资金来源:国投资金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建设规模:污水量约为7500吨/日,本项目设计出水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工艺综合管道工程、取水泵站、高效能生物反应器、水体净化、紫外消毒、鼓风、脱水、加药等设备及设备配套的电气、自控、监控系统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8计划工期:建设工期45个日历天、运营期2年。(投标文件中工期填写45个日历天即可) 2.9建设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单个合同污水处理能力≥5000吨/日且出水水质标准不低于本项目设计出水标准(本项目设计出水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工程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备注: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项目采用一体化设备时,则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局或环保局或水利局或城管局)盖章的证明文件。) 3.3项目经理(
3.4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1〕46号)为准): 3.5.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 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是否要求投标人诚信评分:?否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8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其他要求: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给予严肃处理(详见考勤须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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