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中学多功能报告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金湖中学多功能报告厅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2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金湖中学,代建机构为金湖县公共建筑集中建设服务中心(筹),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含方案在内的设计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
2.1.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5.5亩,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筑主体结构为地上三层。一层为功能室(会议室、校史陈列室、心理咨询室等)、活动室(舞蹈房、乒乓球馆、美术画室等);二、三层为千人报告厅(容纳约1200人),满足演讲、讲座、培训、学术交流、才艺展示等需求。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其中设计限额约4000万元,包含工程项目全费用)。
2.1.3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2.1.4设计周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设计单位须按业主要求合理规划各阶段设计周期及成果提交时间)。
2.1.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包括从方案设计至竣工验收为止的包括不限于地质勘探、土石方专项、基坑支护、总图、建筑结构、外墙门窗、地面及幕墙、室内精装修、各类设施设备设置、小功能室内部设计、舞台灯光音响、报告厅大屏、给排水、电气、空调系统、消防、弱电智能化、园林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室内通道、室外道路、室内外标识标牌、室内外交通标识标牌、亮化工程、声光系统、机电设备等。负责设计概算、对初步报批文本、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和制作等各阶段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1.6 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2.2付款方式:方案通过规委会审查后付签约合同价的 30%;初步设计概算经发改委批复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40%;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所有资料归档后,双方办理设计费结算,完成后支付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3.3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①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③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④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⑤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⑥相关资料获取
Ⅰ、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Ⅱ、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Ⅲ、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Ⅳ、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 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Ⅶ、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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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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