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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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量完成 60%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60%;竣工结算审核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 (1)投标人拟派 3.3 投标人及拟派
(1)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
(3)
(4)其他 ①? 自 2020 年1月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②? 自 2021 年1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③□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5)? 投标人为拟派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 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3.3(2)、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