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工程-室内装修、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望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工程-室内装修、智能化系统工程 已由 发改投资【2017】12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皖H222018
2.2项目
2.3建设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7项目类别: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施工 2.8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9评标办法: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3.3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备一个已竣工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智能化或数据中心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注:公共建筑项目系指政府办公楼、写字楼、商场、酒店、金融建筑、科教文卫建筑、数据中心、通讯及广播用房,非住宅楼及厂房。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