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勘探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皖E1-18-2022-0060 |
项目名称 |
清溪镇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勘探设计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统一代码 |
2201-340522-04-01-28476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含山县清溪镇 |
建设规模 |
清溪镇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勘探设计项目, 项目总估算约:8600万元.具体包含: 1、和平大道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计划建设路宽50米,总长1400米(辖区外617米,辖区内783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沿线设置排水、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 2、龙泉路(半湖路)东、西延伸道路建设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计划建设路宽30米,总长1350米,东边延伸至陶瓷厂路(东外环路),长约700米,西边延伸至安巢经开区泉北路,长约650米(辖区外300米,辖区内35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沿线设置排水、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 3、鸿盛动力东西两条道路建设工程:两条道路分别长为650米,宽度为25米,北接G346,南接和平大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沿线设置排水、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 |
设计服务期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分配所有项目任务(含报审时间); 2、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就招标实施计划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按调整后最终时间排定设计进度。 |
招标范围 |
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测绘、地质勘探、水文勘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安全评价、社会风险评估、方案专家评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并对整个项目设计工作负责。主要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燃气、电力、通信、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的设计,具体设计内容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 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 系统进行提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8日9时00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开标 |
1、开标时间:2022年3月8日9时00分 2、开标 (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有关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的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和网银、电汇、转账形式;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1)账户名:含山县
账 号:93400401002843893100045 (2)账户名:含山县
账 号:122520010492000100000000001 (3)账户名:含山县
账 号:185746381565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捌仟伍佰元 □不要求 注: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的其它形式: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 (1)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马鞍山市 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注: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
特别提示 |
1、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投标人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开标前14天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 (1)有境外旅居史或境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新冠病毒核酸或血清特异性lgM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 (3)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系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者; (4)出现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异常症状,未明确诊断的。 3、参加开评标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开评标室: (1)持有的健康码、通行码均为绿码; (2)持有疫苗接种后的金边识别码; (3)现场测量体温不高于37.3℃; (4)若身份证号码不为“34”开头,或开标前14天内有境内省外旅居史,还需持有在48小时有效期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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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