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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搬迁重建项目第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2-0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韶关市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搬迁重建项目第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1.1项目1.2项目业主:韶关市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1.3项


 韶关市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搬迁重建项目第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

1.2 项目业主 韶关市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                          

1.3 项目批准部门: 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曲发改投【2021】03号                         

1.5 项目代码  2101-440205-04-01-360457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区财政统筹                            

1.7 

1.8 招标代理机构 成致项目管理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曲江经济开发区A5区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178716.47平方米(约268.07亩),总建筑面积76157平方米,其中拟建设1幢4层综合楼建筑面枳约5840平方米,实训楼1幢5层建筑面枳约23235平方米,图书馆1幢3层建筑面积约2550平方米,教学楼1幢4层建筑面积约9288平方米,阶梯教室1幢2层建筑面枳约1320平方米,食堂1幢2层建筑面积约3950平方米,学生宿含6幢5层建筑面积约16470平方米,教师宿舍2幢6层建筑面积约6588平方米,体育馆1幢2层建筑面积约4316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含屋顶用房等)另有附属工程校园围墙、水库周边防护措施、足球场、运动场园林绿化、广场及道路等。     

2.1.3 项目总投资  建安总投资为27444.97万元,其中项目第一期工程建安投资约为 13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等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 500 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212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12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7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212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71日至202212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12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级以上(含   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2 人。

3.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信用中国”网站(https:// )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

海通国际设计

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机构

4

广东华方工程设计 (联合体:广东省工程勘察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

5

成致项目管理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

韶关市曲江区职业技术学校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7

广东轩诚建筑工程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8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相符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50万元 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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