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区域风电项目声波雷达设备框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2-131)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区域
1. 招标条件
华能贵州区域风电项目声波雷达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声波雷达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区域各地、州、县
2.2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预计声波雷达采购数量为5套、功率80W、测风高度不低于200米、含安装,以具体实施数量为准,本次招标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2.3计划交货期:分项合同生效起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开展测风数据正常采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文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套声波雷达测风设备销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 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