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卷烟厂制丝集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昭通卷烟厂制丝集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招标人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实施
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2.4开发期限:本项目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须完成项目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项目软件开发、部署、调试及优化并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完成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80日历天。第二阶段须完成系统的试运行及完善优化。试运行期限为完成第一阶段内容后9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出资比例:100%;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④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有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开标前,由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招标人将形成书面材料报告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生效的与投标人有关的法律判决书、裁定书,如涉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行贿行为记录。)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并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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