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二厂3、4#主发电机励磁改造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QS2Q-WZ-GKZB-21-0705
2.2 招标项目名称
秦二厂3、4#主发电机励磁改造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秦二厂3#、4 #机组发电机励磁方式为三机无刷励磁,原励磁控制系统设备已进入寿命末期,设备性能可靠性降级。本次对秦二厂3#、4 #机组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使之满足电网对并网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运行条件的要求,并实现设备更新,提高关键敏感设备及其元件可靠性,确保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2.4 招标范围
秦二厂3、4#机组发电机励磁控制系统改造设备2套、包括供货及安装、调试、培训等配套服务,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二厂物资仓库
2.6 交货期
3 #机组全部设备到货时间不得晚于2023 年 02月 28 日。
4 #机组全部设备到货时间不得晚于2024 年 01月20 日。
2.7 质量标准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单位,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企业未处于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状态)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标书中附自查记录。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4)投标单位应满足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国内励磁制造商须需具备励磁系统设备制造、安装、长期服务能力,不得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6)同一品牌国外励磁制造商仅可授权给一个代理商,该国外励磁制造商国内办事处(以公司形式存在)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以及同一品牌国内组装成套商在本项目不能同时投标,否则该品牌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项目经理:600MW 以上发电机机组励磁项目经理经验不少于3年,励磁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不少于5 年,具备良好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
(8)否决条款:所有投标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发电机励磁控制系统成套设备制造和供货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