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监理四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审发〔2020〕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项目法人单位筹措解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以中卫市黄河右岸浅层地下水为水源,新建辐射井群取水,沿清水河向南布设输水管道,沿线向各受水区供水,终端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工程对接联调联供。主要任务是解决清水河沿线城乡生活、规模化养殖、工业产业发展用水问题,提升区域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水平,为巩固清水河流域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水资源保障。该工程由取水、输水、调蓄、净水等工程组成,新建辐射井群20眼、加压泵站4座、调蓄水池7座,铺设输水主管道195.65公里,新建净水厂4座,改造净水厂4座,配套各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2.2 监理招标范围:新材料园净水厂、四泵站、7#蓄水池、22.44公里管道及建筑物、西郊净水厂、8#蓄水池、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临时工程施工及质保期监理工作。
2.3 建设
2.5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监理:新材料园净水厂、四泵站、7#蓄水池、22.44公里管道及建筑物、西郊净水厂、8#蓄水池、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临时工程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总监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