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原材料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原材料检测项目(一标段)。
(002)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第三方原材料检测项目(二标段)。
(003)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第三方原材料检测项目(三标段)。
(004)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第三方原材料检测项目(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原材料检测项目(一标段)、002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第三方原材料检测项目(二标段)、003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第三方原材料检测项目(三标段)、004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第三方原材料检测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月26日08时30分到2022年2月8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原材料检测项目已获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位于九江市浔阳区、濂溪区,项目划分为老鹳塘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鹤问湖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中心城区分散区域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智慧水务系统工程、九江城区应急水源建设工程等6个子项,工程内容包括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包括管网检测及修复、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新建调蓄池及就地处理设施各一座、两湖截污箱涵重建及岸线恢复)、新建一座污泥和餐厨垃圾协调处理处置中心(350t/d)、九江城区应急水源建设及智慧水务等方面。
本次招标包括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老鹳塘-市政管网清污分流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小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部分),环湖排水系统工程,调蓄及就地处理工程,两湖岸线恢复工程,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等除管道修复材料外的其他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建安投资额约16.32亿元;
第二标段:鹤问湖-两河-小区雨污分流工程,两河-市政管网清污分流工程、雨污分流工程,长江排口-小区雨污分流工程长江排口-市政管网清污分流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市政管网清污分流工程,前进村、琴湖大道、天花井森林公园、威家镇污水补空白工程,五里河片区污水补空白及消直排工程等除管道修复材料外的其他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建安投资额约11.3亿元;
第三标段:老鹳塘-小区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部分)、中心城区分散区域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部分)等除管道修复材料外的其他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建安投资额约13.67亿元;
第四标段:老鹳塘、鹤问湖工程的清污分流工程管道修复材料检测(非开挖修复部分),建安投资额约4.37亿元。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市政原材料检测服务。具体检测的工程子项详见市政工程检测项目清单表。实际检测项目会因工程设计、施工需要而调整,最终以业主书面指令检测的项目为准。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及九江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文件要求,针对性地制定检测方案,配备符合要求的专业设备及人员,对招标范围内涉及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项目进行检测,按时出具检测报告。
具体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排水管材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 水泥、砂、石、轻集料、掺和料、砌墙砖和砌块检测;
② 钢材、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③ 普通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砂浆检测;
④ 防水材料检测;
⑤ 天然石材检测;
⑥ 土工检测及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检测;
⑦ 混凝土预制构件检测;
⑧ 球墨铸铁管、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聚乙烯(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HDPE双壁波纹管、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等管材检测;
⑨管道非开挖修复材料(内衬新管、固化树脂混合料、无机防腐水泥基材料)检测。
(2)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进行抽样检测(不含管网内窥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与竣工验收。
(4)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具体内容以满足法律、法规及PPP合同要求为准,由项目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明确。
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3 年,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至第三标段: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项目检测类别至少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③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前述项目业绩包括在建和完工检测项目,业绩证明需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近2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
(5)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第四标段:
(1) 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2015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市政环保工程管材等管网修复材料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业绩。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近2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4.3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 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 指定网站( /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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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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