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医医院分院及中医康复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净化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CZD2021-ZB-2372/001)一、招标条件本宝鸡市中医医院分院及中医康复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净化工程(项目编号:SCZD2021-ZB-2372/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省投资、公立医院专项债券、市财政配套或贴息、医院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宝鸡市中医医院分院及中医康复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净化工程。主要包含净化科室中心手术室,特殊科室:血液透析室、输血科、急诊检验室、病理科、中心供应室、儿科NICU、产房、CCU、ICU、神内科NICU等(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操作培训、试运转、竣工验收、后期维护和保修等。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含设备、材料与安装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宝鸡市中医医院分院及中医康复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净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提供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开具的资信证明)。3.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3.4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2021年6月-2021年12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6投标人应授权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7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目声明、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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