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三期消防拖带两用船舶采购项目监理
(XWGQ-CBJL1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三期消防拖带两用船舶采购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 (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三期消防拖带两用船舶采购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消防船舶的对外消防能力符合CCS消防FIFI-1级要求,并设有对外泡沫消防和水幕装置,可满足港内油船、化学品船、件杂散货船或岸边临水设备及建筑物消防灭火工作需求,并具有在中国近海航区为海上船舶提供消防监护、高海况抢险、搁浅救援、围油栏拖带等应急救援抢险能力。船舶结构强度满足近海航区的要求,稳性按近海全工况的要求进行校核。
本次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三期消防拖带两用船舶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共采购6艘消防拖带两用船舶,其中2艘功率不小于6500PS,4艘功率不小于5200PS。
本项目对应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一港池三期消防拖带两用船舶采购项目工程造价金额约2.5亿元人民币。
2.2 监理服务期
与建造工期同步390日历天,自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进驻船厂开始,至本船完工交付。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入驻现场时间:在船厂确定船舶设计开工之日起,根据船厂设计和建造进度,分专业入驻现场。投标人应承诺免费提供本投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前期和建造工程期结束后的竣工验收、审计及质保期阶段的延伸服务。
3.投标人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国家部委或省级有关部门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设备监理资质证书(专业范围:船舶)。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相关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船舶监理的工作。(必须在投标文件指定处提供合同及完工相关证明(项目评定书或完工证明或交接船议定书,三种中任意一个即可,完工相关证明应至少包含业主公章,完工相关证明应能体现完工时间,否则视为缺失,不予认可,下同)
(5)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余至少投入6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监理人员的最近连续6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