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碑林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由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碑审批发〔2021〕106号、碑审批发〔2021〕11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东关地区建设发展 ,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财政拨款和建设单位自筹。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碑林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主要包括碑林区疾控中心和中医医院。项目占地10.469亩(含净用地6.874亩,代征路3.595亩),新建建筑面积26230.52㎡,其中地上17261㎡,地下8969.52㎡,容积率3.77,地下停车位206个,建筑密度48.48%,绿地率30%。;
2.2 项目 ;
2.3 项目投资总额:2328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标段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2年01月24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2年01月29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2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资格预审期间无需缴纳,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 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