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押京河(务欢池镇至塔营子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蒙县押京河(务欢池镇至塔营子镇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阜新市水利局 以阜水规计【2020】4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55%,省本级预算资金25%,自筹资金20%,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蒙县押京河(务欢池镇至塔营子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2.2建设
2.5招标范围:河道护岸工程、河道平整工程,其中河道护岸工程1.782km,范围为L2(桩号K5+500~桩号K5+671)段长度为236m、R1(桩号K7+169~桩号K7+200)段长度为111m、L1(桩号K8+100~桩号K8+700)段长度为693m、L3(桩号K8+700~桩号K9+200)段长度为572m、R2(桩号K9+000~桩号K9+200)段长度为170m;河道平整工程范围为干流桩号K9+000~K9+200。(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开工:2022年3月20日,竣工:2022年12月31日。
2.7质量目标:合格。
2.8合同估算价:430万元。
2.9本项目阜蒙县押京河(务欢池镇至塔营子镇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共分为5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资格的部门或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投标人的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
3.4投标人应当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保证金6.1万元; 4.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4.投标保证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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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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