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2-00507
项目编号:20211005680601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9,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优质饮用水标准体系建立):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9,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展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分支机构的上述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分支机构的上述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子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原因及情形: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1.编制优质饮用水水质标准; 2.编制优质饮用水工程规划设计标准; 3.编制优质饮用水施工验收标准; 4.编制优质饮用水水厂运行管理标准; 5.编制优质饮用水管网运行管理标准; 6.编制优质饮用水风险控制标准。 服务期限为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9,2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2月11日14时00分至2022年02月11日14时30分
3.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 ( )、广东省 (gdgpo.czt.gd.gov.cn)、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