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2: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暗标)制作要求中,第3 答:“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暗标”整个评审模块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低10.1条,要求每个评审模块的文件均须独立生成连续的页码,是指“评审模块之间的文件页码也必须连续,即下一个评审模块的起始页码须为上一个评审模块终止页码的延续”?
答:每个评审模块的文件均须独立生成连续的页码。
问题54:根据招标文件P50,“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工程建安费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工程建安费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请问:勘察业绩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以上两项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能否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来证明项目的勘察规模?
问题55:中标通知书、合同、初设批复中未注明项目建安费,可否提供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作为业绩规模证明文件?
问题54-55答:可以,但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工程建安费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问题56:根据招标文件P48,“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每个计0.8分,二等奖每个计0.6分,三等奖每个计0.4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的市政工程项目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一等奖每个计0.4分,二等奖每个计0.2分,三等奖每个计0.1。注:(1)上述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请问:文件规定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得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是否对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的个数有要求?如果提供的国家级奖项已经累计加满2分是否可以不提供省级奖项?
问题57:招标文件P49监理类奖项设置为:监理类奖项(2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项目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个计1分: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每个计0.5分:本项累计最多计2分。是否为国奖每个计1分,最多计1项;省奖每个计0.5分,最多计2项,本项累计最多计2分?
问题56-57答:国家级和省级奖项个数不限,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问题58:根据招标文件P144,招标文件给定了本项目投标保函的格式,请问投标保函如需银行提供,投标保函是否可以直接采用银行提供的投标保函格式?
答:根据《长沙市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化的通知》要求,投标保函实行电子化,以“长沙 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格式为准。
问题59:关于“湘府东路东延(黄兴大道-机场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涉铁段除外)二标段”招标文件的疑问 招标文件P16,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从基本户缴纳)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项目管理-投标保证金管理中分为银行转账方式和电子担保方式,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保函的形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保函,是否可以不用在该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管理中进行操作?
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根据《长沙市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化的通知》要求,投标保函实行电子化,以“长沙 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
问题60:关于“湘府东路东延(黄兴大道-机场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涉铁段除外)一标段”招标文件的疑问 招标文件P16,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从基本户缴纳)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项目管理-投标保证金管理中分为银行转账方式和电子担保方式,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明是否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请问无法开具电子保函的,是否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
答:不可以,投标担保的形式须根据《长沙市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化的通知》要求执行,投标保函实行电子化,以“长沙 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
问题61:根据招标文件P4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承担的市政工程项目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获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一等奖每个计0.4分,二等奖每个计0.2分,三等奖每个计0.1分。” 请问:招标文件限定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奖项,(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的限定是全国勘察设计奖项的分类,很多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没有做这样的限定,建议取消(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的限定。
问题62:因部分省市勘察设计奖项名称有区别,请问其他省份的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是否符合勘察类奖项要求?
问题61-62答:详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63:根据招标文件P51设计团队成员荣誉“每具有一位成员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2019年度建筑设计行业设计奖(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每个计0.8分,二等奖每个计0.6分,三等奖每个计0.4分。” 请问:如果有一位成员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是否可以累计加分?
答:同一成员不同工程同时获得多个奖项可以累计加分,但同一工程获取两个以上(含本数)表彰和奖励的,按其所获最高奖项计分,本项累计最高计2分。
问题64:招标附件能否提供规划批复用地红线作为设计优化控制线。
答:投标人可依据招标公告附件中工程规划线位图做设计优化控制线。
问题65:根据招标附件,文本图纸均为删减版资料,能否提供完整版前期设计成果以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依据所用。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附件。
问题66:在合同或批复中的表述中,有时项目规模会将“建安费”文字表述为“工程费”,为避免不必要的评标歧义,请答疑明确将工程费等同认定为建安费。
答:本项目对工程规模中的建安费和工程费表述均予以认可。
问题67:同一项目合同同时包含勘察和设计业绩,请明确是否可以分别作为勘察类似业绩及设计类似业绩?
答:可以,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说明中已明确“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问题68:招标文件第50页“(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现在很多项目的初设批复名称改为了总概算批复,用总概算批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可行?
答:不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9:根据规划,机场大道节点规划有一处互通立交,请明确该立交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问题70:招标文件P6、第一章招标公告 “(4)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如提供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是否需要建设单位确认,怎样确认?
问题71:招标文件P5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企业类似业绩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4)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如提供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是否需要建设单位确认,怎样确认?
问题70-71答: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即可。
问题72:招标文件对监理负责人资格及评审加分设置为:无在监、高工(1分)、业绩(2分),经查,湖南省内只有一家企业具备无在监且有符合要求的业绩的总监,这将导致省内企业在该项目严重缺乏竞争力,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73: 中标通知书包含多个子项,每个子项分别签订合同并分别进行初步设计批复,每个子项均符合业绩要求的,请问是否可作为多个勘察和设计业绩使用?
答:可以,但各子项均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问题74:根据招标文件P4入门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P6对设计负责人的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75:同一项目同时满足资格业绩和资信业绩要求,是否可以同时作为资格业绩和资信业绩加分?
答:可以。
问题7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设计全长与附件设计文本、设计图纸均不一致,是否可以明确或者根据设计起终点的工程衔接自行确定?如根据设计起终点的工程衔接自行确定,请提供起点黄兴大道、重点机场大道的相关竣工测量或设计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中桩号要求执行。
问题77::造价咨询服务中未包含结算审核,但工作内容中包含完成部分结算审核,请明确咨询是否要做结算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需完成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限额之下的结算审核及根据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要求需提供第三方初审报告项目的结算。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全过程咨询费用中,不另行计取结算审核费用。
问题78:评分项、大纲均未包含投资估算,是否可理解为投标文本无需编制投标估算。
答:是。
问题79:P52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大纲评分标准中,包含11项,共计30分,其中有10项各列3分,共30分,有1项(BIM技术运用)未列分值,是否无需考虑BIM技术运用。
答:是。
问题80:1、关于招标文件P15投标须知前附表3.2.3要求:2、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试行)>的通知》(长财评综〔2020〕19 号)文件的规定取费。 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P101的10.2.4 的(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以经批复的湘府东路东延(黄兴大道-机场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础按附件10中的收费标准中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委托服务范围D型及投标优惠率计算。 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5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勘察、初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全过程服务等工作。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建设项目过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对施工单位作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提出过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过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和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对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造价进行初审;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相关建议。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上级公司,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按照《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委托服务范围应为B型。 建议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81:招标文件第一章9.4“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请问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是否只需要牵头人提交信用承诺书。
答:是。
问题82: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湘府东路东延(黄兴大道-机场大道)道路工程(涉铁段除外)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其中初步设计需达到扩大初步设计深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3最高投标限价“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试行)>的通知》(长财评综〔2020〕19号)文件的规定取费”,此规定中并无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条款,请问如何取费。
答:本项目扩大初步设计费用已考虑1.1的调整系数。
问题83:按照《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试行)>的通知》,附表五,城市道路中设计阶段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此划分,本次招标是是否涵盖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两个阶段,计费即为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之和。
答:本项目设计服务不包括方案设计。
问题84:项目设计负责人能否兼任设计团队成员中的专业负责人?
答:不能。
问题85:招标文件中第140页关于授权委托书未提供联合体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联合体投标时可否根据第140页要求自拟格式?
答: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格式为准。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问题86:招标公告第3.2.2条中要求不提供财务状况,招标文件第28页即第147页要求审查近年财务状况表,请问投标人是否需要提供财务状况表,以何处为准?如需提供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时是否只需牵头单位提供?且因2021年各企业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应明确财务状况中财务审计报告的具体年份为2020年?
答:财务状况可不提供。
问题87:招标文件中,一标段对加分及资格业绩要求为建安费不少于58000万元、98000万元的业绩,问:根据以往类似业绩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成交合同约定,大多数体现为项目总投资额,无明显标注建安费内容。该项目能否以项目投资额为业绩评定标准?
答:不可以,业绩金额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建安费或工程费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工程建安费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工程建安费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问题88:招标文件P3,“勘察服务: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包括初勘、详勘),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里面要求提供岩土工程设计文件,请问岩土工程设计工作是否由勘察单位承担?
答:是。
问题89: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请问,本项目造价咨询属于全过程造价咨询,且项目规模大、工期长。预结算编制(审核)、预结算编制审核、结算审核都只属于工程项目的某一阶段造价咨询服务,不能体现造价咨询单位对项目全过程造价整体的控制能力,与项目招标范围不匹配,是否存在特意为某单位降低业绩门槛。这样设置既不利于招标人选择综合实力强的造价咨询单位,又存在因造价咨询单位未做过相应规模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导致造价控制不力,致使财政资金浪费的风险。应将造价咨询业绩修改为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和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问题90: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不含结算审核,结算审核业绩是否不应作为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91:招标公告第3点资格要求,第3.2.4中第(4)小 问题89-91答:①本项目仅对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概算编制或概算审核报告除外)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予以认可,其他造价咨询报告不予认可。②如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概算编制或概算审核报告除外)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问题92:招标文件P6“(4)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或预结算编制(审核)定案表或预结算编制审核报告或结算定案表),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问题:概算编制报告能否作为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报告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
问题93:请问,组成联合体的4家单位中有2家单位具有相同等级专项资质,具有相同等级相同专项资质的2家单位是否能共同承接同一专项服务。具体承担同一专项业务比例范围由投标人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具体的承担事项。
问题94: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允许4家单位联合体,若其中有两个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请问这两个同一专业的联合体单位业绩和获奖可以累计合在一项加分吗?
问题93-94答:不可以,详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95: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暂未放开注册,建议明确该证书无需要求注册单位名称。
答: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暂未注册的,可不提供注册单位名称,但投标人须承诺该关键岗位人员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问题96:招标文件仅对驻场人员及加分人员作配备要求,其他人员是否在投标文件中不作体现,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配备即可?请明确。
答:可以。
问题97:本项目为长沙市重大项目,但挂网只有二十天,并且CAD文件未一并挂网,有排除潜在投标人嫌疑,故申请延期开标,并要求CAD文件以及其他该项目前期资料公开挂网。
答:详见本次招标答疑附件。
问题98:招标文件中,对造价咨询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点。合同签订并不代表项目完成,不能作为项目完成依据,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才是项目完结的依据。申请招标人将其改为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时间为有效业绩起始时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99:该项目对长沙市意义重大,前期也进行了方案招标,初步设计是对方案的优化和深化,如果前期咨询和方案服务单位中标该项目,对方案优化不利,请招标人考虑,前期咨询和方案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00:招标文件第28页,资格审查资料3.5.3,“类似工程业绩表”要求需附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问:招标文件前后文对业绩都仅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该处是否为选择性开具?未提供委托人证明文件对投标有无实质性影响?
答: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问题101:本项目挂网资料缺cad片区控规(如道路路网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竖向规划、排水规划、管廊规划等相关规划)、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无法进行技术文件编制,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嫌疑!鉴于前期项目参与单位存在巨大的投标方案优势,建议建设单位公开挂网cad片区控规(如道路路网规划、土地规划、竖向规划、排水规划、管廊规划等)、方案设计(可编辑版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编辑版本)等资料以确保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
答:该项目所在片区暂无控制性详细规划,前期已完成的技术资料均已提供。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本次招标答疑附件。
问题102:P6页“(3)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因有些区域不以监理业务手册作为竣工依据,所以有些项目并没有制作监理业务手册。可否将该条要求调整为“(3)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