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1GYBZ0039号 一、招标条件1.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二)信用评价要求: 以投标人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信用分值为准: (1)如企业信用分值为70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 (2)如企业信用分值为7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 注:①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 100 分; ②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评价分值均不得低于70分; ③评标委员会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查询为准,对信用分值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如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涡阳县 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涡阳县 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涡阳县 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涡阳县 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6其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须提供 2021 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2.1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须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 3 个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或复印件或 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自报名时间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2提供 /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 / 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 个标段投标。 / 。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27日17:30止 售后不退。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