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车路耦合及协同控制工程施工项目
GX-CLXT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WJS0000-20180809101507871批准,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项目资本金及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X-CLXT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它北接宁高高速,南连安徽省宁宣高速公路,是规划的苏皖省界通道之一,也是宁高高速的南延段;完善了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提升了路网整体效益;加强了苏皖浙经济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带动沿线自然和旅游资源开发,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淳至宣城高速公路江苏段路线全长19.352km,其中溧水段0.888km、高淳段18.464km。本工程路线起于宁高高速和淳芜高速交叉的和凤枢纽二期改造的终点,向南利用一段宁高高速跨过双牌石转盘向南,跨漆桥河、S269,经游子山西至禅林山东,与S360相交后,跨芜太运河,与X303相交,向南至苏皖省界接宁宣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批复总概算约27.42亿元。全线共设置和凤、固城2处互通式立交,互通均采用单喇叭方案,均为地方出入互通。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路基宽度27.0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2.1.3合同估算价: /
2.1.4工期要求:2022年2月28日至2022 年8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GX-CLXT标段。
本项目实施范围:依托高宣高速公路安徽方向K12+100~K20+000作为车路耦合及协同控制试验段,通过跟踪感知特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的运动状态,跟踪定位各类突发交通事件,包括感知监测系统、协同控制平台、车路耦合系统及试点测试组织等部分(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b、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维护改造)三大系统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3)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7年1月1日以来,在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不含维护改造)三大系统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具有相关专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其他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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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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