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虹桥镇夜景亮化提升工程一期(政务中心及虹河两岸), 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1月21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 是否乐清 |
1 | 杭州中轩照明工程 | 3061155.00 | 卢希宝 | 否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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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业主: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虹桥镇纪委 附未中标单位名称: 杭州畅通市政工程 浙江大胜科技工程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