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脑科医院门前道路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912004001
江苏民裕投资 的泗阳县脑科医院门前道路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0]3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脑科医院门前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 项目新建门诊楼、卫技楼和住院楼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2.-2022.4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97%;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泗阳县脑科医院道路工程,全长513.649米,宽6米沥青道路,主要内容为:新做3172平方米沥青混凝土道路、640米护栏、排水、交通标志、路灯、护坡、围墙、涵洞、雨污水井、道路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预算价:3097414.26元,招标控制价:3097414.26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拟选派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4.6.1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
4.6.3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
电
2022年01月19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