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2021年中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1年中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已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
(3)招标范围:本次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工程对海安市 3 个镇(区)15座泵站(水泵、电机、配电柜及内墙粉刷等)、低压管道工程及 130 处低压管道灌溉出水口进行维修养护,其中高新区泵站维修养护 2 座、低压管道灌溉出水口改造 130 处;大公镇泵站维修养护 3 座,低压管道工程维修养护;老坝港滨海新区泵站维修养护10座;480套泵站计量设施信息化提档升级。
(4)合同估算价:145万元
(5)计划开、完工时间:2022年02月10日至2022年05月10日,共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标准。
(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2)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同;c.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d.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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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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