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集团 (中国风电集团)
东兰协合长江风电场工程监理
报名公告
受东兰协合风力发电 的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 对东兰协合长江风电场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
招标编号:GXTC-A1-22140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东兰协合长江风电场工程规划总容量200MW,本期招标为一期100MW,整个风电场的所发电力经风电场新建升压站升压至110kV后,经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东北侧向阳220kV变电站的110kV侧。
2.2 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风电场工程场区内外生产设施、辅助生活设施、吊装、风机和箱变基础及场内外道路施工、集电线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汇集站工程、送出工程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建设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符合国家及协合新能源集团风电场投产要求。
3、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承担其他工程工作,其它监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3.3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三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并网风电工程监理业绩,与承包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
3.4 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5 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6 在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所承揽监理的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被建设单位通报的行为。
3.7 诚信履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