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E341523001002797
二、项目
三、项目实施 工程内容具体包括具体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弱电综合管线、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监理费报价上限值为257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本合同监理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及养护期满结束止,其中现场服务期为实际施工期约300日历天(实际施工须按招标人要求,根据建设进度及节点执行)。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投标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但若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在舒城县规划区范围内且未超过一个的除外,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 22 天(考勤情况以施工现场设立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记录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 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13日 十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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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舒城县杭埠镇创新大道等三条市政道路工程-创新大道(景明路-龙安路)、杭埠玉兰路(锦绣大道-官圩路)、龙安路(锦绣大道-创新大道)建设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因监管不善造成施工单位工期延误,造成监理成本增加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建设单位视情节保留向监理单位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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