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鹿县新兴路西延(老民政局家属院-霞光街段)道路修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监理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以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巨鹿县新兴路西延(老民政局家属院-霞光街段)道路修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0】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巨鹿县巨鹿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 (2)建设规模:巨鹿县新兴路(老民政局家属院-霞光街段)的道路、排水、照明工程,全长368米。(3)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2)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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