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截止时间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提交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 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当地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 平台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或U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 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 平台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