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魏家峁煤电 移动箱式变电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3-02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 移动箱式变电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移动箱式变电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选煤厂原煤生产能力600万吨/年,洗选能力400万吨/年。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境内,距准格尔旗政府约50公里。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2.3 规模:600万吨/年。
2.4 招标范围:采购移动箱式变电站3套,主要技术参数:容量:1250、1000、800KVA,系统额定电压6kv,最高工作电压7.2kv,低压侧电压0.4kv,低压侧中性点经接地电阻接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北方魏家峁煤电 。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容量为1250KVA及以上的箱式变电站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证书。
3.2.2 投标人应具有近年不少于2份移动箱式变电站的供货合同业绩,且每份业绩中须含有单台容量1250KVA及以上移动箱式变电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