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重庆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真自治县重庆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道发改审【2020】2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融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3 项目总投资:12700万元。本标段项目建安费:9804.71万元,设计费:190.96万元。
2.4 工期为:730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3.2设计内容
2.3.2.1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预算)、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2.3.2.2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计(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景观设计(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及其它常规附属设计)、智能化设计(三网合一、门禁系统)边坡支护设计等及施工期间相关服务等,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3.3 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用地面积27333.47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79567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2.4标段划分:
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 及以上 资质, 0个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 2022 年 01 月 07 日起在遵义市 外网(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监督部门: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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