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霸路(城区段)拓宽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1、现道路两侧伐树(直径10~30cm 5918棵。直径30cm以上2032棵,树苗4661平米,除草308平米,图号CⅡ-6)、信号灯、路灯等拆除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砍树挖根、清除树苗及草、路灯、信号灯包含在建安费招标范围内。
2、初设中拆迁建筑物表K25+670 77平米/砖瓦房(警务站)、K29+400~K29+470围墙70m。拆除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图号CⅡ-7)?
答:上述拆除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初设中 拆迁电力、电讯、及其他管线设施表中高压杆、低压杆、通讯杆、供水管、燃气管道、地下电缆、地下光缆、变压器等设施拆除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图号CⅡ-8)?
答:上述拆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水渠深度约为2m,水渠底部至路基底标高范围内回填土是否为素土回填?
答:是
5、初设1,说明书中K26+052~K27+792段暂不做机非分离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但需为以后加宽至六车道预留空间,本工程中只做道路铣刨罩面、排水、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此路段回填土,水稳层是否进行设计及施工?此路段的施工界面如何划分?
答:此段只对旧路面铣刨挖补罩面,边沟进行回填,不涉及道路加宽需要的水稳层设计施工。施工界面以段落起终点对应的武隆路及东高线两个平交口为界限划分。
6、初设1,说明书中路基宽度为37m、39m,3.3工程概况中路基宽度为36.5m、38.5m,路基宽度以哪个为准?
答:以路基宽度37m、39m为准。
7、说明书3.3.1.3安全设施中1、标志(CⅡ-10、CⅡ-12),3、其他安全设施(里程碑、百米桩、界桩、警示桩),4、红绿灯及电子警察,是否在本次设计及施工招标范围?
答:以上安全设施均在此次设计施工范围内。
8、说明书3.3.3.2沿线与管线交叉40处,对交叉管线局部改移,并根据需要进行防护。管线局部改移及保护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管线的防护在建安费招标范围内,改移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9、说明书3.3.6公厕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公厕在建安费招标范围内。
1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设备采购,拆除清理,工程施工、试验检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抽测检查、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此处设计所需的资料收集内容指的是什么?地勘报告、地下已存在管线是否为招标人提供?
答:此处设计所需的资料收集内容指的是设计、施工中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勘察报告、地下已存在管线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
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计划工期,总工期:214天,设计周期后至施工前是否为招标人审图时间?此部分工期是否不计入总工期内?
答:设计周期后至施工前包括审图时间和前期拆除、清理、施工准备等时间,此部分工期不计入总工期内。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提前开工时间,从实际开工时间计算施工工期,184天不变。
12、请详细明确付款方式及比例。
答:付款方式及比例,结合县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签订合同时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