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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南雄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建设项目-南雄市全安卫生院业务用房(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改扩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日期:2022-01-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南雄市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南雄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建设项目-南雄市全安卫生院业务用房(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改扩建项目勘察

南雄市医疗补短板建设项目-南雄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建设项目-南雄市全安卫生院业务用房(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改扩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工程

1.2 项目业主: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雄发改社【2021】4号

1.5 项目代码: 2102-440282-04-01-926526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除争取省、市财政补助外,其余自筹解决,100%

1.7

1.8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改扩建隔离用房、附属用房,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占地面积约157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71.67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130735万元,本子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40.00万元,勘察费约6.63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详细勘察,不包含超前钻。如有溶洞需要做超前钻,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另行增加勘察费用。

2.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服务工期:7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3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相关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业主

2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投标报名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 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 ),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整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 一体化平台(https://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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