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储能电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1-008-01)
项目所在地区:甲方指定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储能电芯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储能电芯,单体容量不低于280Ah电芯,总容量2GWh。
采购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交货期:招标人下单书面的通知后1个月内交货送达指定地点。
中标单位分配原则:第一中标人总容量70%,第二中标人总容量30%,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2名中标人。
如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差10%以上,则招标人确定1名中标人。
本电芯采购与电芯租赁采购为同一项目,两种方案分为两个标段同时进行采购,招标人根据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最终采购方案,同时,另一种方案采购结果自然作废。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所提供所投型号的电芯,须通过招标人指定实验室检测,如未能通过检测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抽检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为电芯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所使用的锂电池单体应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GB/T 36276-2018认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所使用的锂电池单体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累计不低于1GWh,。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单体电芯不小于280Ah的产能超过8GWh,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