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防城港项目公务用车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7S00-FW-GKZB-22-0002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防城港项目公务用车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防城港项目公务用车服务。
2.4 招标范围
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防城港项目员工上下班、加班的接送服务。
2.5 项目实施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
2.6 服务期限
三年,服务期:2022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7 质量标准
专车专用,配备专职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