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8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预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项目概算建安费约115593.59万元(不含智慧水务工程)。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预算审核服务。本次预算审核服务招标价约为2450584.11元。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委派的各单项工程预算审核服务工作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良安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0.212% 。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经济节约的原则对工程预算进行评审,服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4.5.2拟派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 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 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 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4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 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1 月 25 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25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 1 月 25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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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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