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4-2021-07484
项目编号:20211005630601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法医精神病鉴定):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分支机构的上述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分支机构的上述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3资格声明函)。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医精神病鉴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医精神病鉴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适用于子包2)
(2)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法医精神病鉴定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1日09时30分至2022年01月21日10时 00分
3.
《获取文件登记表》(WORD版)(版本从 )、广东省 (gdgpo.czt.gd.gov.cn)、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
名 称:广州群生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广州群生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