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红花岗区刘家湾片区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花岗区刘家湾片区综合整治(危旧房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区发改投资【2021】2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有结构加固改造、外墙及屋顶改造、管线改造、基础设施改造等。
2.2建设
2.3 工程估算总投资:5698.51万元。
2.4 建设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中全部拟建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附属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并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总负责人需具备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协办方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本公告3.1款规定资质条件的设计、施工企业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牵头企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和各联合体成员企业作为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及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ui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