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解放北路(北京路-泗水大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036001001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阳县解放北路(北京路-泗水大道)改造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1]14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解放北路(北京路-泗水大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1.3 设计周期:25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且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付合同价的50%,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范围:具体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泗阳县解放北路(北京路-泗水大道)改造项目长约1350米,红线宽52米,包括新建沥青道路、给水、雨水管道及配套井、路灯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等配套工程。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服务内容包括:地质勘察、地形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业设计)、施工全程技术指导、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变更、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招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所须的各项设计工作等。
如果无勘察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单位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5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2拟选派
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否;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其它要求。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3
4.4.3.1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
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9000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 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00; 6.2 开标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受理
8.2投诉受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 (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 。 9.
招标人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 地
泗阳县北京路 地
泗阳县北京中路68号新天地商业广场2栋3楼(东吴村镇银行南) 联 系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