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2022年度至2023年度
煤炭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1-12-1-148-01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2022年度至2023年度煤炭第三方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煤炭检验/鉴定的范围:港口装/卸船采制化检验、输煤皮带采样检验、垛采检验、监督检验、自送样品检验、机采设备性能鉴定。
服务期:2022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招标范围:煤炭检验/鉴定的范围:港口装/卸船采制化检验、输煤皮带采样检验、垛采检验、监督检验、自送样品检验、机采设备性能鉴定。1.常规检验项目:工业分析、全水分、全硫、氢、发热量。2.其它检验项目:元素分析、灰熔融性、可磨性指数、胶质层指数、黏结指数、粒度分析及氯氟砷汞磷五项有害元素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南京金陵发电 2022年度至2023年度煤炭第三方检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建有规范的实验室,须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及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投本项目自有实验室CMA或CNAS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应包含:1.常规检验项目:工业分析、全水分、全硫、氢、发热量。2.其它检验项目:元素分析、灰熔融性、可磨性指数、胶质层指数、黏结指数、粒度分析及氯氟砷汞磷五项有害元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煤炭检验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与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