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黄铁路物流分公司2021年集装箱正面吊运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朔黄铁路物流分公司2021年集装箱正面吊运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朔黄铁路物流分公司2021年集装箱正面吊运机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采购的集装箱正面吊运机用于朔黄铁路物流分公司沿线集装箱货场作业。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招标范围包括4台集装箱正面吊运机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1 |
集装箱正面吊运机 |
台 |
4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河北省肃宁 |
2.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集装箱正面吊运机的3台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在交付使用时必须满足车辆注册地最新国家排放标准达到上牌条件并协助招标人办理特种设备上牌手续。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04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无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18 14: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