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专用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 SRT7-3-1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专用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重发公告)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 ,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新建段设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新建蠡塘河主变电站、已建赏湖主变电所(与2号线共享)。7号线北延伸线及支线全长7.5km,暂按设4座车站考虑(含石港路站),均为地下站。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3205010304002781009002 |
SRT7-3-1标 |
专用通信系统施工总承包1标(控制中心、7号线主线1座停车场、莫阳—杨华路站13座车站、7号线北段延伸线及支线4座车站)的施工及整个专用通信系统集成服务。本标段设备采购范围包括全线专用传输系统、公务
2016_年_6_月_1_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正线通信系统施工业绩(如提供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联合体协议的施工方;如提供PPP业绩,须为通信系统施工方;不含分包业绩)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
(1)
(2)
3.4财务要求:无
。 3.5信誉要求:无
。 3.6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2018]14文执行,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9)《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注: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目前没有施工单位出现因上述文件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7)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8)6、7、8号线工程通信系统类施工安装项目共划分为9个标段(每条线路各3个标段,共分3批进行招标,其中6号线已完成招标),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所有投标人一条线路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3条线累计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9)1)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含资格预审和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递交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完成企业信息、业绩和奖项(如有)等材料的录入公示工作,以免影响后续资格预审及投标工作。 7)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 (http://218.4.45.172:8086/wxlj/027004/027004003/20190920/6a5895e8-ab84-4122-a436-62e7b15457c3.html)。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7家,招标失败;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7家(含)-9家(含)时,全部入围;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由招标人从中选择9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时30分至2022年1月4日17时0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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