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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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LDJ-GL-SG[SG]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 项目备案编号:HBZX-201812GL-107012001 根据《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修改如下: □不提交 ?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 金额:50万元。 3. 形式:投标人应当采用现金、银行电子保函中的一种形式递交投标担保。 4. 递交方式及要求: (1)采用现金方式 1)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 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