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海林市佛塔密西沟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招标编号:DXYF2021SG046-02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海林市佛塔密西沟治理工程已由海林市水务局、海林市财政局以海水联发【2021】3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2022】1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拟新建护岸工程36段,总长14.015km。其中墙式护岸8段3.033km,格宾石笼护岸28段10.982km。具体布置情况为:主沟左岸14段,总长度6.555km,主沟右岸16段,总长度5.184km,副沟左岸3段1.433km,副沟右岸3段0.843km。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施工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1年09月-2021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6 由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集团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监管系统登记时间先后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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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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